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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庐江县中医院医疗集团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及伴随服务项目第2包更正公告[2026]

庐江县中医院医疗集团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及伴随服务项目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NNFZ0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医疗集团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及伴随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6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P48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4详细审查中的

储存能力

投标人具有以下仓储能力:

1、仓库面积:达到1万平米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超1000平方米加0.5分,满分3分。

2、现代仓储:具有高架立体库得1分;具有自动分拣设施得2分。满分3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同一仓库同时满足第1、2项要求的,可累计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仓库平面图及照片;(2) 提供仓储自动温控设备照片和温湿度监控系统验证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3)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4)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仓储证明材料。

3、仓库地址必须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地址一致。

0-6

现更正为:

储存能力

投标人具有以下仓储能力:

1、仓库面积:达到1万平米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超1000平方米加0.5分,满分3分。

2、现代仓储:具有高架立体库得1分;具有自动分拣设施得2分。满分3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同一仓库同时满足第1、2项要求的,可累计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仓库平面图及照片;(2) 提供仓储自动温控设备照片和温湿度监控系统验证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3)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仓库地址必须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地址一致。

0-6

更正日期:20266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

 话:0551-8733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缪梨华

 话: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