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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YG-ZD-2026020

二、项目名称: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32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调查、检测、报告编制及验收工作,具体时限需满足上级部门工作节点要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提前书面报请采购人同意。

服务标准:本项目全部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技术指南,所有操作流程、检测方法、成果编制均需符合最新要求,若标准更新,需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1.《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NY/T 4608-2025)

3.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增耕地土壤污染调查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拥军、谢大信、孙吉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950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广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表层样品调查采样及表层样品和剖面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项目

广德市农业农村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2

宁国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

宁国市农业农村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 

 

3

2024青阳县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4

2025年贵池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耕地土壤环境动态更新调查项目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5

铜陵市义安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检测服务

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 

 

6

广德市柏垫镇2022年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7

溪口镇2021年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 

 

8

祝公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祝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9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去管理委员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110号      

联系方式: 0562-286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 0562-280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工         

电话: 0562-28081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