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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1: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1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04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1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03

成交金额:贰佰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21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1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服务

服务范围:对裕安区独山镇、西河口乡开展山地斜坡及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等。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德俊、张俞、刘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21

联系方式:0564-3966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1901

联系方式:0564-322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32229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